平陆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1月8日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平陆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适时更新。

  平陆县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平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平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inglu.gov.cn)开设的“平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平陆县人民政府公报》

  《平陆县人民政府公报》,每三个月出版一期。电子版公报可在平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公报”栏目中查阅(网址:http://www.pinglu.gov.cn/zfxxgk/fdzdgknr/zfgb/2023nzfgb/index.shtml)。

  3.政务新媒体

  无

  4.其他形式

  平陆县政务服务大厅及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均可查阅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版)》第四章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由其他行政机关依据各自的行政管理职能制作获取的信息,申请人可以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 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地址: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9—3522900 ; 电子邮箱:plxzfxxgk@163.com。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平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平陆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第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第二,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第三,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9—3522900)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组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59—3522900

  通信地址:平陆县圣人东大街369号   邮政编码:044300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表格下载:

  平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