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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告

    时间:2023-04-26      信息来源:平陆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699113091/2023-00152 发布时间 2023-04-26
    发布机构 平陆县人民政府 文号

      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运农发[2023]2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具备资格与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10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申报机构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9、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愿承担2023年培训任务的机构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359-3522117。

      附:2023年运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平陆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