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巩固脱贫成效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8-18 信息来源:平陆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第三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1个,资金429.3万元使用计划予以下达。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和省乡村振兴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稳岗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按照《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参照《整体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填报《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3),并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备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附件:1.平陆县2023年第三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表.xlsx
2.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docx
3.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平陆县巩固脱贫成效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