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财政局关于对全县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10-18 信息来源:平陆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4-00512 | 发布时间 | 2024-10-18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财政局 | 文号 |
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以及省市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查找监管短板,完善监管措施,掌握我县代理记账行业现状,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
全县代理记账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符合设立条件,人员变更和机构变更等手续,以及是否到财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代理记账机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代理记账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内部规范、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的具体执行情况。
(三)代理记账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学历职称情况,从业人员执业稳定情况,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
(四)是否存在“虚假承诺”行为。重点检查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在资格申请时或在执证经营期间是否符合承诺内容。
(五)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情况。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经营情况、委托代理合同履行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六)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执行情况。检查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合同、代理记账业务工作计划、会计资料移交清册、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
(七)检查过程中,可结合实际确定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方式
查看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合同、代理记账业务工作计划、会计资料移交清单、查阅财务账目、抽查被代理客户等方式。
五、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0日—11月30日
六、检查要求
各代理记账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代理记账机构要按照检查内容要求,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据实准备各项资料,包括公司2023年运行情况书面材料。各代理记账机构要提前准备,收集各项会计资料,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七、违规处理
经检查不符合规定需要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并把整改结果报财政局会计监督评价股;对于限期未进行整改或虽进行整改但仍未达到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的,按规定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建议行政审批部门变更其营业范围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对代理记账机构及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告。
平陆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