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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信须知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严禁造谣、诽谤、发表煽动性言论。

      写信要求:

      1、请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对来信事项调查核实。

      2、来信内容要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和捏造事实。

      受理范围:

      (一)咨询:受理对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

      (二)建议:受理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受理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质量等方面问题的反映。

      (四)投诉:受理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投诉和举报。

      (五)求助:受理群众在生产、生活和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环境、政策帮扶等方面,属于政府职责职权范围应该解决事项的求助。

      不予受理事项:

      (一)涉及非平陆县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涉及“110”、“119”、“120”等紧急报警求助的事项;

      (三)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

      (四)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五)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

      (六)反映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七)对群众反映的属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以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

    发布时间:2023-06-21